各班:
现将我院截止2024年10月的学业警示如附件如示,请相关人员引起重视。
1.特别提醒:学校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学生提前一年或推后一至二年毕业。学校规定四年制本科学生学习年限最短为三年,最长为六年;三年制专科学生学习年限最短为两年,最长为四年;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习年限最短为两年,最长为三年。以上学习年限,不含参军服役和休学创业时间。
2. 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可允许补考或重修。补考成绩合格者,认定该门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学分绩点为 0.67,记 60
分),课程成绩注明“补考”字样;补考不合格者,则必须重修。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必须重修。综合素质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应重选或另选课程。
3.退学: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以上相关规定参照《学生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时间期限超过了最长限制的不予处理。